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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3章 一投诉就有反应


花园二期,一幢A单元1601室。

等金胜到家的时候,柳慧敏已经把晚餐做好了。

黑胡椒意面、现煎的新鲜雪花牛肉粒、蔬菜沙拉。

外加一杯鲜榨的橙汁。

营养相当均衡。

其实配红酒会显得更有格调一点。

但柳慧敏心里很了解,金胜不是那种会刻意追求仪式感的人。

除非在某些特殊时刻,兴致上来了,才会来一杯助助兴,浪漫一把。

这叫情趣。

人生在世,就得做个有情趣的俗人。

一半烟火以谋生,一半诗意以谋爱,忙时勤努力,闲时赏风月。

认真对待生活,不敷衍,不将就,把再平凡不过的日子,过得热气腾腾,诗意萦绕。

只有这样,才能长长久久,经久不衰。

而那些积极追求、刻意要求的......那叫‘作’。

吃完后,两人带着哈基米下楼,在小区内溜达了一圈。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这都是有科学依据的。

回来后,柳慧敏去了书房弄视频,金胜则是拿出笔记本电脑,坐在客厅沙发上‘小小’加个班。

“叮铃铃......”

没多久,一旁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看到屏幕上显示着的‘刘少波’三个字,金胜心头顿时一紧。

这个点打电话过来,莫非是出什么事了。

刚一接通,手机里便传来刘少波急切的声音。

“金律,你猜的果然没错。”

“就在半个小时前,有两个穿着便装的人来酒店敲我门。”

“我就隔着防盗链问他们是谁,想要干嘛?”

“领头那个给我看了下证件,说是治安局刑侦大队长,想跟我谈谈关于‘案子’的事情。”

“我一直记着你说过的‘千万要小心’,就表示不同意他们进门,有什么话就直接说。”

金胜暗自点了点头。

很好,就得这么干。

小伙伴们记住。

在法律意义上,酒店房间的性质.....属于公民临时住所。

同样受到《宪法》中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保护。

蜀黍要想进入,必须基于法定理由,并严格遵守程序。

第一种,追捕犯罪嫌疑人。

若存在紧急情况(如:嫌疑人可能逃跑、自杀或毁灭证据),可不经同意直接进入,但通常需表明身份,并出示工作证件。

第二种,刑事侦查。

如果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需要搜查房间,手里必须持有、出示.....由司法机关签发的《搜查证》才行。

第三种,紧急危险。

要是接到报警,说某个房间内正在发生暴力违法行为(如:自杀、纵火、有爆炸物等....)。

会严重危及他人的人身或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蜀黍为了保护生命安全,可以立即进入。

第四种,治安检察。

一旦蜀黍用这个借口,你可以要求对方出具:身份工作证件、县级治安局开具的《检查证》、同行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执法记录仪是否正常开启。

当然,你也可以提前向对方说明,自己会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保障权益。

要记住.....非紧急、无任何法律依据的‘例行检查’、‘随机抽查’、‘排查隐患’等等说法,均不构成合法进入的理由。‌

只要你这么一提,人家就知道你是懂行的。

心里多多少少会有顾忌,不敢随意乱来。

没等金胜问出口,刘少波又继续说道:“交谈的内容,我已经用手机都拍下来了。”

“金律,我现在就发你绿泡泡上。”

这样更好,原汁原味,更直观。

“好,那你先发过来吧!等看完后,我回你电话。”

“.......”

结束通话不到一分钟,金胜便收到了一段视频。

点击播放。

镜头一开始很晃,好一会儿才被横着固定住了。

画面中,刘少波一手按着房门,正透过门缝跟外面的人说话。

“侯队长,有什么事就在这儿直接说吧!”

“刘律师,涉及到案子的内容,这大庭广众的,万一被别人给听到,我可是要犯错误的。”

刘少波冷笑一声道:“呵.....没手续就跨省抓人,阻止律师会见,把法律法规当成空气。”

“现在跟我说‘犯错误’,你不觉得很讽刺吗?”

“我当律师也有6、7年了,还真是头一次碰见这种事。”

画面中,那位侯队长的声音继续传来。

“刘律师,情绪不要这么激动嘛!”

“其实这件事情,并非如你所想的这样。”

“我们身为执法者,怎么可能会无视法律法规,盲目蛮干呢?”

“你说的这几点,我都可以一一向你解释。”

“不如让我们先进去,大家坐下来,慢慢、好好的说清楚。”

“你看怎么样?”

虽没有看到对方的表情。

可仅从语气中,金胜就能感觉出......明显带有安抚的意味。

不知道是不是下午那两通电话、或者检察署那边起效果了。

估计是不想把事情给弄大了。

没办法.....理亏的一方,不管底气再怎么充足,心里头总有那么一份隐隐的‘虚’。

此时画面中的刘少波,直接开口拒绝道:“不怎么样?”

“要说就赶紧说,不然我要休息了。”

“另外,我已经向纪检监察、督察进行了电话投诉,并向检察署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介入监督。”

“我等他们的回信.....”

换成以前,刘少波或许会让人进来说。

但有了金胜嘱咐加托底,他现在‘硬’的可怕。

只是放在门把手上的......也太用力了吧!

好一会儿,侯队长的声音才响起。

“刘律师,实不相瞒,我们连夜来拜访你,就是为了处理这个事情的。”

“我承认,许新作为主办责任人,在案子的实际侦办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瑕疵。”

“但原则上,他还是一位很负责任的好警官。”

“你提出的几个点,我现在给你解释一下。”

“所谓的无手续‘跨省抓人’,实际上并非如此。”

“相关协查函,在抓捕牛犇前夕,便已经通过系统传给了徐汇区治安局。”

“并且我们局领导,还亲自打电话过去说明了一下情况。”

“这些都是有记录可查的。”

“至于阻止刘律师你会见当事人,那是天大的误会。”

“这不快年底了嘛,局里下达了一个‘百日平安大检查’的任务。”

“我们刑侦大队除了忙活自己手里的案子之外,还得经常大晚上的.....出去配合其它兄弟部门检查。”

“许新作为骨干,每次必有他。”

“再说了.....牛犇这个案子中,还涉及到了荆州那边一个嫌疑人,目前尚未归案。”

“他正为这个事发愁呢?”

“这才会有所怠慢。”

“刘律师你看.....我一听到这个消息,立马就来找你沟通了,是不是?”

不得不说,这解释咋听没什么问题,但深究......

徐汇区治安局是吧!

那不正好嘛!

金胜还是认识几个人的。

尤其是胖胖的王天福局长。

“侯队长,那你的意思是......”

此时的画面中,刘少波语气有些软了下来。

对方立即便捕捉到了这个信息,立即回道:“首先当然是向刘律师你道个歉了。”

“因为我们工作上的疏忽,导致发生了这种不愉快的事情。”

“许新那边,我已经严肃批评过了。”

“他也向我作了保证......保证今后全力配合。”

“如果态度还不好,刘律师你就直接来找我。”

“我保证给你一个满意的交待。”

“另外啊.....牛犇这边,明天下午2点以后,就能会见了。”

“你只管去看守所。”

“一切手续,都由我亲自给你办。”

能听得出来,对方这‘息事宁人’的意味很足。

这番话.....说的更是漂亮无比。

直指问题核心。

你向几个部门投诉,主要目的不就是负责警官态度不好,还不让你见当事人吗?

现在一方面帮你批评对方,另一方面也承诺你马上可以见到人,这下该满意了吧!

视频中,从刘少波脸上便能看出来,明显有点意动了。

这时候,侯队长的声音继续传出来。

乘胜追击啊!

“真要说起来,咱们双方虽然立场不同,但最终目的却是殊途同归的。”

“我们作为执法者,有受害人来报案,肯定要查明真相,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

“而你们律师也是一样的。”

“通过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

“某种意义上来说,刘律师你这次的投诉,相当于提前指出了我们工作上的不足之处,让原本走向违规的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

“在此,我除了对你说一声抱歉之外,更要说一声谢谢。”

不愧是领导,讲话就是有水平。

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估计90%以上的人听完,都会顺着台阶下了吧!

刘少波闻言微微点了点头道:“行,既然侯队长都这么说了,那就这样吧!”

“明天等见过当事人之后,我会继续找许警官沟通案子的。”

“.........”

双方继续聊了几句后,视频播放完毕。

对于刘少波的选择,金胜内心还是相对认同的。

律师处理案子,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当事人获取公平公正。

其它事情都是其次。

再一个,那是在人家地盘上。

真要不依不饶,谁知道后面会不会搞点什么事出来。

特别还是针对当地蜀黍。

讲难听点......搞人家又没有什么好处,赚那么点儿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

觉得不公就上诉呗!

总有一个地方能讲理。

视频下方还有一条文字信息。

“金律,你会不会觉得,我答应的很轻易。”

金胜笑着摇了摇头,随手回道:“不会,很明智。”

“律师也是普通人,又不比别人多一个脑袋、多一双手。”

“只要案子重新回到正轨就好。”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发完消息,金胜点开通讯录,找到林夏号码,直接拨了出去。

“嘟嘟.....”

电话很快接通。

“林警官,没打扰您工作吧!”

“说什么胡话,你不看看现在几点了,我早就下班了。”

“哎呦.....这升了职确实不一样哈,都能按时回家了。”

上次在‘孟蓝’那边举行的小范围升职宴,金胜这个大功臣,当然不会缺席。

林夏轻笑一声道:“是啊!托你的福,我之后的工作安排,虽然没直接下了一线,但更多还是会偏向管理方面了。”

“正好还能多陪陪家人。”

“行了,我的事就先别说了,还是说说你吧!”

“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什么我能做的,直说......”

听到这番话,金胜倒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主要脸皮厚。

“是这样的,我手底下人最近接了个案子。”

“11月20号,贵省那边的蜀黍来了魔都,直接就把人给抓了回去。”

“地点在吴中路那边。”

“我就想问问,他们有没有向你们请求协作。”

林夏想了一下道:“刑侦肯定没收到过,否则我这个部门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

“是什么类型的案子,会不会是经侦那边?”

金胜应道:“目前定为‘合同诈骗’,但这个罪名....很勉强。”

都是专业人士,有些话不需要说的太明白。

林夏沉吟道:“这样.....明天上午我帮你问问看。”

“到时候回你。”

金胜连忙道:“行,那我等您消息。”

“对了,据我去贵省的同事反映,那边治安局的领导,好像有提到打过电话对接。”

“王局那儿......”

林夏有些疑惑道:“你又不是没他电话,直接打过去问不就行了。”

“难道还会骗你不成。”

金胜‘嘿嘿’一笑道:“这不是顺便嘛!”

“一事不烦二主。”

“都有林警官您出马了,我总不好再去麻烦王局。”

林夏没好气道:“行了,安心等消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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