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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陆亦可升官了


央国企员工权益保障局的设立问题,在中组部、国资委、央编办协商后,意见达成一致。

第二周周一下午,汉东省委常委会会议室。

深红色的椭圆形会议桌旁,十三名常委悉数在座。

省委书记沙瑞金坐在主位,面前摊开两份文件:

一份是《关于在部分省份试点设立国有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局的通知》,另一份是京州市委报送的《关于推荐周铭、孙连城同志任职的请示》。

清了清嗓子,沙瑞金声音沉稳地开门见山道。

“同志们,今天会议有几项重要的人事议题需要审议。

首先,是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我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需要尽快确定省级央国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局局长人选。

其次,是京州市委推荐的两位同志——周铭、孙连城的任职问题。

先请春林同志,先汇报央国企员工权益保障局相关情况。”

省委组织部长吴春林翻开面前的文件夹,推了推眼镜,开始汇报道。

“瑞金书记,各位同志。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省级央国有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局将作为省国资委内设机构,局长高配为省国资委副主任。

这是一个全新的、责任重大的岗位,人选必须政治过硬、熟悉国企和职工权益相关领域工作,同时具备较强的法治思维和矛盾调处能力。

经过前期摸底和初步筛选,组织部提出了两位建议人选,供常委会审议。

第一位,陆亦可同志,女,35岁,现任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

吴春林部下说着,调出陆亦可的简历投影,介绍道。

“该同志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先后在公诉、反贪等重要岗位任职。

参与办理过多起重大复杂案件,其中就包括涉及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

政治立场坚定,法律素养扎实,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原则性强,在省检察院内部评价很高。”

吴部长在介绍陆亦可时,还特别强调道。

“选择陆亦可同志,主要基于三点考量。

一是她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敏锐的法律风险识别能力。

这有助于新机构从一开始就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程序严谨。

二是她长期在反腐一线,对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潜在风险点有直观认识,了解职工权益可能受损的关键环节。

三是她作风硬朗,敢于碰硬,正适合这个需要直面矛盾的新机构。”

接着陆亦可后,吴部长开始介绍第二位候选人。

“第二位,刘建业同志,男,45岁,现任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

吴部长切换投影,介绍刘建业道。

“刘建业同志长期在国资委系统工作,熟悉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的各项政策和业务流程。

对全省国有企业情况掌握比较全面,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较强。”

然后,吴部长以客观的语气分析道。

“刘建业同志的优势在于业务熟悉,能够较快上手。

但相比之下,在法治专业背景、独立查办案件的经验以及处理复杂尖锐矛盾的一线历练方面,稍显不足。

新机构虽然设在国资委,但其职能具有一定的外部监督和权益救济属性,需要一定的超脱性和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汇报完毕,在会前沟通的默契下,吴春林部长又补充了两句。

“组织部经过综合比选,倾向于推荐陆亦可同志。当然,最终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会议室里安静了片刻,这个新机构权力不小,局长人选自然引人关注。

但吴部长的倾向性很明显,而且新部门权大责任也大,还是生领域,没参考,工作难度较大,常委们一时都在静观其变。

沙书记首先尊重地看向将要退休的刘省长,“刘省长,关于吴部长提议的两个候选人有什么看法?”

刘省不紧不慢地发言道,“我没有什么意见,各位常委讨论给出相应意见即可。”

刘省长的没意见,在明显的倾向性语境中,显然就是赞同。

沙瑞金将话转向高育良,这位省委三号,省委专职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育良书记,有什么看法?”

高育良他身体微微后靠,双手交叠放在桌上,露出经典的、略带学者气的沉思表情。如同在做理论研讨一般,不疾不徐地开口。

“嗯,这两个人选,很有意思。

刘建业同志是‘内行管内行’,优势在于业务无缝衔接;陆亦可同志是‘外行管内行’,优势在于视角全新、规范性强。

从理论上讲,一个新设立的、带有监督和救济性质的机构。

如果完全从原系统内部产生负责人,很容易陷入‘路径依赖’,甚至可能被原有的思维惯性和利益网络同化。

这不符合机构改革的初衷。”

高育良的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陆亦可的简历上。

“陆亦可同志,她的整个职业训练都在法律体系内,讲究的是证据、程序、合法性。

由她来执掌这个新机构,恰恰能带来一股‘清风’。一种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的新风气。

这非常符合当前依法治国、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从制度建设的理论高度看,我倾向于支持陆亦可同志。

她能够帮助这个新机构,从一开始就树立起规范、权威、公正的形象。”

在省长不发言的情况下,高育良从理论层面为陆亦可的任命定了基调,且高屋建瓴,无可辩驳。

由于后面还有市委推荐的任命讨论问题,陆亦可从江临舟算,也是京州市委自己人。

李达康从务实的角度上,开口附和高育良道。

“育良书记从理论层面分析得很到位。我从实际工作角度补充几句。

这个权益保障局成立后,第一个硬骨头很可能就是京州能源的历史遗留问题。

这个问题涉及两万职工,情况复杂,敏感度高。

处理这种问题,光懂业务不够,更需要魄力、定力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

陆亦可同志在检察院,跟腐败分子打交道都不怵,让她去协调职工权益问题,在气势上和专业上都能压得住阵脚。

而且这个机构未来必然要和纪检、检察、信访等多个部门频繁协作。

陆亦可同志来自检察系统,熟悉这套协作流程和语言,沟通成本会低很多,工作效率会更高。

从京州工作未来的配合度来看,陆亦可同志是更合适的人选。”

李达康的发言,从实操层面强调了陆亦可的优势,尤其点明了与京州未来工作的配合。

表明支持是基于实际工作需要的考量,完全符合他京州市委书记的身份。

高育良与李达康,从理论与实际双重角度形成了大势。

纪委书记田国富只能发言符合一番,这种人事讨论不发言。

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如同刘省长要退休,超脱物外;要么就是被孤立,地位不保。

“我谈点看法。这个权益保障局,不是一般的业务局。

局长人选,除了业务能力,更重要的是政治定力、原则性和抗压能力。

陆亦可同志在检察院的表现,办案原则守得牢,不怕得罪人。

这种强纪律性特质,对这个新岗位至关重要。为确保有效运转,其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尤其重要。

面对可能需要‘揭盖子’的情况,陆亦可同志可能更合适。”

田国富发言后,见没有人要发言。分管省国资委的常委副省长,才开口说道。

“两位同志都很优秀。从国资委工作角度,我们当然欢迎熟悉业务的同志。

但正如各位同志所言,这个新机构的定位特殊,确实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相对独立的履职姿态。

我尊重省委的决策,无论哪位同志来,国资委都会全力支持配合。”

讨论在几个回合后,意见逐渐清晰。

多数常委认为,新机构的特殊性质,更需要陆亦可那样兼具法治刚性、办案经验和原则性的干部。

刘建业作为业务型干部,更适合在改革处继续发挥作用。

沙瑞金,最后开口,总结道。

“看来大家的意见比较一致。

新机构要有新气象,更需要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敢于担当的精神。陆亦可同志是个合适的人选。

拟任命陆亦可同志,为汉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央国企职工权益保障局局长。

现在进行举手表决。”

最后,陆亦可的任命全票通过。沙瑞金看向吴春林。

“春林部长,请组织部按程序抓紧办理相关考察和任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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