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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璃娘度过了十八年无忧无虑的少女时光,然后像身边的许多姐妹一样,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低嫁到了城南曹家。

新婚当夜,她的夫婿看见她后背上的刺青时,顿时变了脸色,拔腿便离开了洞房。

自那以后,他便没有一日给过她好脸色,动辄打骂。

她想回家同父母诉苦,可每每她回家时,曾煜总是阴魂不散地跟着她,从不让她和爹娘独处。

直到一年前,他突然开始混迹青楼赌坊,频繁地找她要嫁妆填补窟窿。

一次两次还好,要的多了她便开始疑心起来,在那次口角过后,他嘴里不干不净地斥骂她是“逆党贼婆”,抄起了一旁的荆条,打在了她的胳膊上。

这种地方并不显眼,打了之后的红肿很易消散。

曾煜自小熟读医书,晓得打在哪里不容易被旁人发现。

他便是这样一个品行不堪的混账东西。

两个月前,许璃娘听闻曾煜相中了烟雨坊的一位阿玥娘子,想纳她进府。

她便存了心思,想要让这位阿玥娘子帮自己一把,让他和自己和离。

那日到了烟雨坊,她不仅和阿玥娘子商量好了对策,还偶遇了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甚至连背后刺青都一般无二的珑烟。

“妹妹在闺阁插花品茶的时候,我却在学着怎么讨男人欢心。”

她抿了抿唇脂,面上绽开一个摄人心魄的笑。

“我就不明白了,你我明明长着同一张脸,怎么就同人不同命呢?”

许璃娘这才知道,自己这些年来遭受的辱骂,都源自于幼时那一场无妄之灾。

她们在流放的途中失散了。

许璃娘被膝下无子的许家老爷捡了回去,而珑烟则被牙婆卖给了正在筹备烟雨坊的坊主。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她们还是相遇了。

许璃娘将袖子挽了起来,将自己被打得溃烂的两条胳膊呈到她面前,苦笑道:“现在看来,我的命也不怎么好。”

她用自己的银钱赎走了珑烟,然后为她置办了一处别院,让她安心住着。

“等我与他和离了,我们就住在一起。”她笑着和珑烟道:“我要补偿姐姐这些年受的苦。”

七日前,大雨瓢泼,曾煜被阿玥灌得酩酊大醉,公婆出去走亲戚还未回来,正是她离开曾家的好时机。

许璃娘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曾家,回到了许府。

然后就在许璃娘回娘家住下的第一夜,她莫名其妙地中了迷香。

睁眼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许璃娘发觉自己被人带到了烟雨坊,身后还跟着两个寸步不离的丫鬟。

她又被囚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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